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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南伊家村片区投资权项目

更新时间:2015-09-17 11:44:46 浏览次数:658次
区域: 淄博 > 桓台
来源:个人
供求:出售
面积:172086 平米
价格:25860
单位:万元
类型:土地
具体位置:柳泉北路以东、东泰路以南、县界以北、涝淄河以西
【项目介绍】本项目位于柳泉北路以东、东泰路以南、县界以北、涝淄河以西,与淄博市张店区毗邻。收储土地面积约258.6亩,后期可供出让土地面积约258.6亩,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2.0。保证金2000万,投资收益权起拍价2.586亿元(对应后期拟出让土地的单价约100万元/亩)。
  (一)投资收益权价款支付方式:竞买保证金(2000万)转为投资收益权成交价的首期付款。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再支付5000万元;6个月内再支付价款: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亩单价×116亩-5000万元。12个月内,将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剩余款项付清。
  (二)土地供应(即258.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1)自投资收益权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按付款要求支付了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由桓台县金海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桓台县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批次约116亩土地出让供应;
  (2)自投资收益权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人支付完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后,由桓台县金海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桓台县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第二批次约142.6亩土地出让供应;
  (三)投资收益分配:1、项目范围内258.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与项目投资收益权成交价之间的差价,即为溢价,溢价部分作为投资收益权投资收益标准,具体如下:
  (1)溢价在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20%之内部分,桓台县金海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照投资收益标准的40%给予投资收益权竞得人投资收益补偿。
  (2)溢价超过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20%部分,桓台县金海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照投资收益标准的50%给予投资收益权竞得人投资收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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