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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强县桓台县258亩商住用地标的介绍

更新时间:2015-07-27 09:13:33 浏览次数:640次
区域: 淄博 > 张店
来源:个人
供求:出售
面积:45454 平米
价格:25860
单位:万元
类型:土地
具体位置:淄博市桓台县
项目介绍:
(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位于柳泉北路以东、东泰路以南、县界以北、涝淄河以西。
(二)项目基本情况:
  收储土地面积约258.6亩,后期可供出让土地面积约258.6亩,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住宅用地容积率2.0(政府保留对规划条件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投资收益权拍卖具体内容
(一)投资收益权价款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
1、投资收益权拍卖起始价为2.586亿元(对应后期拟出让土地的单价约100万元/亩)。
2、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为2000万元。
(二)投资收益权价款支付方式
1、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全部以货币方式予以支付。
2、竞买保证金(2000万)转为投资收益权成交价的首期付款。
  3、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再支付5000万元;6个月内再支付价款: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亩单价×116亩-5000万元。
  3、12个月内,将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剩余款项付清。
(三)土地供应(即258.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1、南伊家村片区项目后期258.6亩使用权出让
(1)自投资收益权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按付款要求支付了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由桓台县金海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桓台县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批次约116亩土地出让供应;
(2)自投资收益权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人支付完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后,由桓台县金海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桓台县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第二批次约142.6亩土地出让供应;
2、投资人必须参与后期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并以不低于宗地的起始价进行报价。
  3、投资收益权成交价即为拟出让的258.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分批出让时,以亩单价进行计算)。
  (四)投资收益权价款的结算
在完成约定的258.6亩土地出让活动后,投资人与桓台县金海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以下约定结算:
1、在每批次土地使用权成功出让后1个月内,由桓台县金海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返还投资人同期的投资价款。
2、投资人按约定参与258.6亩土地出让活动,并按约定报价,无论是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由桓台县金海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土地收储投资合同》约定与投资人结算总投资价款,并按约定分享投资收益,不计利息。
(五)投资收益分配
1、项目范围内258.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与项目投资收益权成交价之间的差价,即为溢价,溢价部分作为投资收益权投资收益标准,具体如下:
(1)溢价在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20%之内部分,桓台县金海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照投资收益标准的40%给予投资收益权竞得人投资收益补偿。
(2)溢价超过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20%部分,桓台县金海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照投资收益标准的50%给予投资收益权竞得人投资收益补偿。
2、投资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投资收益:
(1)投资人没有参与项目片区范围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或者虽然参与但是未按不低于土地出让的起始价进行报价。
(2)投资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违法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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